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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林务发展基金 - 见习生计划

城市林务发展基金 - 见习生计划

概览

城市林务发展基金下的见习生计划鼓励雇主雇用及培训树艺和树木管理课程的毕业生成为具质素的树艺师、树木风险评估员、树木工作监督、攀树员及攀树及链锯操作员,支援本港的树木管理及护养工作。

建造业议会受政府委托,管理「城市林务发展基金-见习生计划」。本计划采用「先聘请、后培训」的原则,透过雇主向见习生提供相等于议定的每月薪酬水平约三成的培训津贴,以及向取得获认可的树艺师/ 树木风险评估员/ 树木工作监督及攀树员/ 攀树及链锯操作员专业资格的见习生分别发放高达34,000元及24,000元奖金。树艺师见习生/ 树木风险评估员见习生/ 树木工作监督见习生的培训期为三年,攀树员见习生的培训期为18个月,而攀树及链锯操作员见习生的培训期则为24个月。

计划诚邀合资格的雇主参与见习生计划,按议定或更高的薪酬水平(包括计划所提供的培训津贴),雇用树艺师、 树木风险评估员、 树木工作监督、攀树员及攀树及链锯操作员见习生,并提供有系统而且达到所订要求的培训。

计划内容

 

 
 树艺师见习生 / 
 树木风险评估员见习生 / 
 树木工作监督见习生 

 攀树员见习生   攀树及链锯操作员见习生 

每月培训津贴

$5,500* $6,000*

起薪点(包括每月培训津贴)

$16,500* $17,500*

奖金(以分段形式发放)

$30,000 $20,000

额外奖金(完成培训并取得
额外获认可的专业资格后发放)

$4,000

培训期

3 年 18 个月 24 个月

*建造业议会/香港建造学院会因应通货膨胀等因素调整订明的最低月薪和培训津贴额。

培训细节

详情请参阅架构文件。

申请资格

申请资格 – 雇主及见习生

雇主资格

聘请树艺师见习生、树木风险评估员见习生或树木工作监督见习生的雇主,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有为期不少于一年的政府或私人机构树木检查及/或树木工作相关合约的顾问公司或承包商;或拥有/管理大量树木的机构(例如政府部门、公共设施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大型机构如主题公园等);及

(b) 雇有最少1名有专业资格的树艺师,而该树艺师须符合树艺师见习生、树木风险评估员见习生或树木工作监督见习生导师的要求(见架构文件第5.6.2段)。

聘请攀树员见习生或攀树及链锯操作员见习生的雇主,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有为期不少于一年的政府或私人机构树木检查及/或树木工作相关合约的顾问公司或承包商;或拥有/管理大量树木的机构(例如政府部门、公共设施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大型机构如主题公园等);及

(b) 雇有最少1名有专业资格的攀树员,而该攀树员须符合攀树员见习生或攀树及链锯操作员见习生导师的要求(见架构文件第5.6.4段)。

 

见习生资格

参与本计划的见习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香港居民并获得在香港工作的许可1

(b) 本港资历架构第四至第五级的树艺及树木管理课程的毕业生 (树艺师见习生)、资历架构第三至第五级的树艺及树木管理课程的毕业生(树木风险评估员见习生/树木工作监督见习生)或资历架构第三至第四级的树木工作及攀树课程的毕业生(攀树员见习生/攀树及链锯操作员见习生);及

(c) 未曾拥有获认可树艺师专业资格 (树艺师见习生/树木风险评估员见习生/树木工作监督见习生)、树木风险评估员专业资格/培训资历 (树木风险评估员见习生)、树木工作监督专业资格/培训资历 (树木工作监督见习生)、攀树员专业资格/培训资历 (攀树员见习生/攀树及链锯操作员见习生)或链锯操作员专业资格/培训资历 (攀树及链锯操作员见习生)。

1如见习生需在建筑地盘内工作,必须年满18岁并遵守《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第59I章。

 

培训导师要求

树艺师见习生/树木风险评估员见习生/树木工作监督见习生的导师

树艺师见习生、树木风险评估员见习生或树木工作监督见习生的导师必须为绿化、园境及树木管理组管理之树木管理人员注册制度的注册树艺师,或符合以下要求的专业合资格的执业树艺师:

学术资历

(a) 树艺学、树木管理、树木风险评估、园境管理的专业证书或高级文凭或以上的资历,达到香港资历架构第四级或以上的水平,或相应学科的同等学历;及

专业资格

(b) (i) 国际树木学会 - 注册树艺师、注册树艺专业人士(公共设施)、注册树艺专业人士(都市)或学会认可树艺师;或

(ii) 英国树木学会 - 技术会员、专业会员或院士会员;或

(iii) 欧洲树木委员会 - 树木技术工人或树木技术人员;或

(iv) 澳洲国家树木学会 - 一般会员(2010年12月31日前已发出);或

(v) 澳洲树艺 - 注册树艺师、注册执业树艺师、注册顾问树艺师或注册执业及顾问树艺师;或

(vi) 香港园境师学会 - 认可树艺师;或相当于以上之资历;及

培训资历

(c) (i) 完成及通过绿化、园境及树木管理组辖下树木管理办事处举办之「树木风险评估及管理训练课程及评估」或「复修课程及评估」;或

(c)(ii) 完成及通过树木管理办事处认可之树木风险评估课程,例如国际树木学会之树木风险评估资格、Lantra Awards之专业树木检查证书、香港都会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的「培训证书:专业树木检查及风险评估」、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的树木风险评估课程或香港树木学会的「专业树木检查证书」;及

职业安全及健康(职安健)培训

(d) 曾接受与树木作业相关的职业安全和健康培训,内容包括识别危险树木、风险评估和监督;及

工作经验

(e) 拥有不少于7年树木护养相关工作经验及熟悉树木风险评估及管理。

 

树艺师见习生/树木风险评估员见习生/树木工作监督见习生的助理导师

树艺师见习生的助理导师必须为绿化、园境及树木管理组管理之树木管理人员注册制度的注册树木风险评估员或注册树木工作监督,树木风险评估员见习生的助理导师必须为相关注册树木风险评估员,而树木工作监督见习生的助理导师必须为相关注册树木工作监督。

 

攀树员见习生/攀树及链锯操作员见习生的导师

攀树员见习生或攀树及链锯操作员见习生的导师必须为绿化、园境及树木管理组管理之树木管理人员注册制度的注册攀树员或符合以下条件的专业合资格的执业攀树员:

培训资历

(a) 曾接受与树木工作有关的职安健基本训練,及

(b) (i) 完成与树木工作有关的训練或技能评估,包括使用缆索攀爬树木、使用链锯和高空救援。有关训練或评估由认可机构或业内组织提供;或

(ii) 为国际树艺学会的「注册攀树师」、曾修讀香港中文大学树艺专业文凭课程的人士或具同等或以上资歷的人士;及

工作经验

(c) 拥有不少于3年树木护养及攀爬的工作经验。

 

攀树员见习生/攀树及链锯操作员见习生的助理导师

攀树员见习生的助理导师必须为绿化、园境及树木管理组管理之树木管理人员注册制度的注册攀树员,而攀树及链锯操作员见习生的助理导师必须为相关注册攀树员或注册链锯操作员。

详情请参阅架构文件。

如何申请

如何申请

参与见习生计划须符合「先聘请、后培训」的原则。雇主须聘请见习生并签署合适的雇佣合约,然后向议会递交申请表及所需文件供审批。雇主须安排合资格导师,为见习生提供有系统而且达到所订要求的在职培训。

下载申请表格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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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 |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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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 2021-12-28 0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