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内容
认识爆炸品及相关规例; 爆破工作的安全及应变
认可资历
完成此课程可符合报考土木工程拓展署「矿场燃爆证书」的其中一项续期条件。详情请参考矿务部实务守则第3号第5点特别5.1及5.2。
(注意:如在12个月内完成土木工程拓展署矿务总监认可的相关重温课程,申请「矿场燃爆证书」续期时可豁免笔试。但本课程内容不包括特定燃放设备(例如:电子雷管),因此在「矿场燃爆证书」上注明有特定燃放设备的持有人,在申请「矿场燃爆证书」续期时可能需要参加由土木工程拓展署矿务部安排的部份笔试。)
(注意:如在12个月内完成土木工程拓展署矿务总监认可的相关重温课程,申请「矿场燃爆证书」续期时可豁免笔试。但本课程内容不包括特定燃放设备(例如:电子雷管),因此在「矿场燃爆证书」上注明有特定燃放设备的持有人,在申请「矿场燃爆证书」续期时可能需要参加由土木工程拓展署矿务部安排的部份笔试。)
入学条件
(i) 曾持有/现有矿场燃爆证书持有人(有关细则依据土木工程拓展署土力工程处矿务部实务守则第3号);及(ii) 完成中三或具同等学历(申请人如未符合学历要求则必须通过香港建造学院的中文及英文语文测验);及(iii) 两年相关工作经验的建造业从业员,并能读写中文。
开课日期
2027-07-06 至 2027-08-03 九龙湾院校
证书颁发
出席整个课程及测验取得合格成绩 (80分或以上为合格)